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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钢都主任出席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0-04-27 浏览次数:107

    作为鞍山市中小企业局的法律顾问,鞍山市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鞍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成员单位之一,我谨代表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做如下发言:

    二零零五年四月,我所正式挂牌成为鞍山市中小企业法律援助中心,作为鞍山市第一家由辞去公职的律师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们秉承“立足基层、服务大众、正义效率、严禁规范”的法律理念,为鞍山市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开展法律服务至今,我所已成功地为万科房地产、联通鞍山分公司、明达置业、大硕房地产、华联涤纶排管、恒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添亿实业有限公司等百余户企业以最低的收费有效地解决了企业日常经营中所遇到的各种相关法律事务问题,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所遇到法律方面的疑点和难题。在“好利来食品有限公司”针对其主营业厅强制拆迁具体事项进行法律咨询时,经我所处理此类法律事务的专项律师进行了详细情况的了解后,着手为该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得到了该企业的一致好评。

    同时,我们还借助中小企业鞍山网这个网络平台,拓宽了法律援助服务途径,创新了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识,通过利用互联网络对法律咨询进行专业化的解答,更及时有效地为民营企业以及各界人士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法律服务。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举办《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讲座,今年,举办法律现场咨询149场次;为152户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免费法律代书服务105件;挽回经济损失1650万元人民币。

    可以说,在成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成员后,我所同中小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加强了,法律业务拓宽了,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也变得更加便捷、多元。特别是通过网络服务,更加扩大了我所在省外的知名度,而在为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生产经营中所遇各种风险的预防和规避能力,对企业相关法律事务全程跟踪服务的同时,也提高了我所律师处理非诉类业务的能力和经验。

    在新的一年中,我所全体律师还将一如既往的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携手合作,相互交流,并尽职尽责地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来源:正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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