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大新闻 > 正文

律师:保险公司拒赔没道理

发布时间:2006-11-21 浏览次数:886
 案件回放 

  李先生说,前不久他驾驶解放牌大货车和朋友刘某去办事。当车行驶至大兴区某路段时发生故障,同车的刘某下车处理故障。过了一会儿,他听到刘某喊“好了”,便启动了汽车。 


  由于这时刘某还没有从汽车下面出来,汽车启动后将刘某的左脚轧伤,致刘某终身残疾。由于该车入了全险,李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可是保险公司却说,刘某是该车上的乘客,所以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由于刘某已经从车上下来,也不能按照车上人员责任险给予赔偿。 

  律师观点:保险公司要赔偿 

  首信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认为,保险公司的说法没有道理,保险公司应该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孙律师说,交通事故受伤者属车上人员还是车下人员,按照事故发生时伤者所在的地点来确定。如果事故发生时该人在车上就属于车上人员,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车上人员责任险给予赔偿;如果事故发生时该人在车下就属于车下人员,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给予赔偿。

(来源:中国律师网)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正大律师) Copyright czd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国中小企业鞍山网(鞍山中小在线)
ICP 备案:辽ICP备05001652号